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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8年度武汉市工业设计集聚区的通知
相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》(武政规〔2015〕6号),推动我市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,根据《武汉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武经信〔2016〕171号),我区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业设计集聚区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标准
(一)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立、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产业链活动的产业园区(含园中园)或创新创业基地;
(二)具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,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或基地建设、管理和运营;
(三)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,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快速成型、产品检测、展览展示、专业培训、产业对接等两项以上公共服务;
(四)园区或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;
(五)园区或基地引入工业设计机构或设计工作室10家以上,并占全部入驻企业的60%以上;
(六)公共服务平台每年为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不少于100家次;
(七)园区或基地规范运营一年以上。
以上条件需要同时满足。
二、资金扶持标准及使用范围
符合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标准的园区或基地,一次性资助100万元,用于扶持快速成型中心、产品检测中心、展览展示中心、专业培训中心等服务于工业设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或基于互联网的线上工业设计服务平台的建设。
三、申报材料清单
(一)《武汉市工业设计集聚区申报表》;
(二)集聚区建设报告;
(三)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报告(附服务企业台帐);
(四)集聚区入驻企业名称及其楼宇地址、主要产品及服务一览表(附企业入驻证明材料);
(五)集聚区2019-2020年建设发展规划;
(六)集聚区建设布局图;
(七)集聚区实景照片(三张以上);
(八)园区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。
四、申报及审核流程
(一)要求企业在6月25日-7月20日期间登录“市经信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(http://www2.whec.gov.cn/)”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,线上线下一并予以审核;
(二)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并实地核查项目建设进度,确定拟支持项目后,进行网上公示;
(三)公示无异议后,按资金拨付流程下达扶持资金。
五、申报材料报送
请于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企业服务局(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2或7016室)。
联系人:任力强 何 丹
联系电话:67880073 67880148
企业服务局
2018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