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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有关规上工业企业:
现将《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》(武经信运行〔2021〕20号)文件转发如下:
一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条件
(一)2020年度产值达到百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其产值增幅达到10%及以上;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幅达到20%及以上;(累计工业总产值增幅以“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(B204-1)”为计算依据)
(二)企业在申报时为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且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上报送数据;
(三)申请的贷款应是银行2020年度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;
(四)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(包括享受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)支持的企业。
贴息标准: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,根据项目资金年度预算额度,按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%以内给予贴息。其中,测算贴息时间为放款之日到当年12月31日(12月31日前已还款的,到还款之日),以天为单位计算。所有企业均按同一标准安排贴息资金,百亿元企业实际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,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二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要求
(一)企业线上申报。企业进行网上申报(市经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http://120.133.225.98/)。线上提交截止日期:3月17日17:30前。
(二)企业线下材料提交。
①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(附表2);
②企业需提供工业总产值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、未享受其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(含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)政策的承诺函(没有模板,企业根据情况自拟);
③企业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如低于产值75%,需提供说明材料;
④贷款合同、放款凭证整理成册盖骑缝章。
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提交至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6室,将“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汇总表”(附表3)Word版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@163.com,截止时间3月17日17:30前。
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开展专项申报工作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何 丹 李国伟
联系电话: 65563308 65526702
邮箱:donghuqifu@163.com
附表:
附表1: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长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通知.pdf
附表2: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.docx
附表3: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汇总表.docx
原链接:http://www.wehdz.gov.cn/tzgg_53/tz/202103/t20210310_1647577.shtml